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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06 07:54来源: 省国资委作者:hbjxw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根据职责分工和评审权限,省国资委负责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省直事业单位、省属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省人社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92日至9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着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着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着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统一向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省国资委)报送,报送时间为1024日至103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仅供申报化学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填报。

        4.《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四、评价方式

        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照资格初审、材料审阅、专家评议、专家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今年继续对部分专业及层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价。

        (一)笔试。申报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化学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需参加专业笔试。笔试为闭卷,主要测试申报者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申报人需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需于20221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现场答辩。申报2022年度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以及破格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人。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申报人可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212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

        (二)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和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工作。对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对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该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申报,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2021年以来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激励政策等措施。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关措施,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权重,激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六)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出具委托评审函。中直驻皖单位、外省在皖单位(个人)需委托工程系列高评委代评的,按照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申报人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人,中级160/人,初级100/人,笔试、现场答辩费为100/人。以上费用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集中缴纳。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时代广场C3座省国资委412室;联系电话:0551—6268796862689013

         

        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2.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5.zip

                              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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