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物价局消息,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信委根据2017年8月以来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发布公告,对《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总项目数由建立时的170项下降到95项,减少了44.1%。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62项下降到26项,政府性基金由19项下降到1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80项下降到40项,涉企保证金由于国家政策范围的调整,项目数由9项上升到12项。
此次动态调整最大变化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皖经信综合〔2018〕45号)中的《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公告同时要求各市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与省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对接。